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66.“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祂是圣言,真理和光照。唯独主是神圣的(参看AR 173节);正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AR 173, 580节);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而主就是这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属灵地光照人,因它是天堂里的光,但却是从主发出的,所以“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主是圣言,真理和光照。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属灵地光照人,所以人们说,圣言是耶和华通过圣灵口述的,圣灵光照和教导人;但谁不知道神是全在,神圣之物从祂发出,祂在哪里被接受,就在哪里光照人?谁不能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圣灵不是单独的一位神、有别于耶和华或主,如同一个位格有别于另一个位格,相反,它就是耶和华或主自己?人若承认神性全在,也会承认这一点。在圣言中,“圣灵”是指主的神性生命,因而是指祂自己,尤指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祂智慧的生命,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0-53节),那里从圣言说明了这一点。主就是圣言(可参看约翰福音1:1, 14);祂是真理(约翰福音14:6);祂是光,因而是光照(约翰福音1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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