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09.“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圣言的品质,因而教会的品质。“人”表示智慧和聪明(AR 243节),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和聪明,因而也表示在教会之人的智慧和聪明方面的圣言。教会本身在主眼里同样如同一个人;因此,就其灵而言,教会之人在天上照着他里面来自圣言的教会品质而看起来像一个人。因此,这就是此处“人的数字”所表示的,因为它紧随“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这句话而来,这句话表示人若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就可以知道在神职人员当中,对关于神和救赎的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品质实际上是什么样。“人”也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品质(AR 910节,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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