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该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的优越性,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反驳它。“谁能比这兽”表示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反驳这一事实,即: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良善,以及其它事实,如前所述(AR 566节);由于这一事实是无法反驳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吗?但这个结论是荒谬的,事实上本身就是疯狂,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谁能与他交战呢”也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老师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固它,以至于它不可质疑,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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