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556

556.“他们至死也

556.“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那些不爱自己胜过主的人。“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爱自己和世界,因为“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生命,这生命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因此,“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至死”表示宁愿死;因此,这是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死,也不放弃这两种爱。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灵魂的,将要丧失它,凡为耶稣丧失灵魂的,将要得着它。(马太福音10:39; 路加福音17:33)
约翰福音:
爱惜自己灵魂的,就丧失它;那恨恶自己在这世上的灵魂的,要保全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马太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因为凡要救自己灵魂的,必丧失它;凡为我丧失灵魂的,必得着它。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足以赎回自己灵魂的价值呢?(马太福音16:24, 26; 马可福音8:34-37; 路加福音9:24-25)
“爱主”是指喜欢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因而在它们被铭刻在其生命上的人里面;它们通过意愿和遵行它们而被铭刻在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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