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475

475.“创造天和天

475.“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他们里面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创造”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创造,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改造和重生(AR 254, 290节),也就是复活。“天”是指天使们所在的天堂;“地”和“海”表示教会;“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AR 398, 470节)。“其中的事物”表示与这些人同在,或他们里面的每一和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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