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460

460.“不能看、不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只因他们把这些偶像当成神;然而,这还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些话的意思是,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和“听”表示理解和感知(AR 7, 25, 87节);“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也不能走,这是太过于明显,以至于在此不值一提的事,除非其中有某种内在含义,或象征意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同样的话也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他们并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看不见,他们的心不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 18, 19)

耶利米书:

他们不说话,也不行走。(耶利米书10:3-10)

诗篇: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系真实生命的任何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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