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443

443.“我就听见有

443.“我就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出来,对拿着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说”表示主从属灵天堂对那些要去检查并显明的人发出的命令。“声音”表示神性的命令;“金坛”或“香坛”表示属灵天堂(AR 277, 392节);该坛的“四角”表示它的能力(AR 270节);在此表示释放那捆绑在幼发拉底大河的四个天使的能力,如下文所述;拿号筒的“第六位天使”表示对那些受命担负检查并显明这些事物的职责的人(AR 4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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