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687

687.启16:6.

687.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这是因为当只有一个信条,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得救,被接受时,它会败坏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流血”在此处和前面一样(AR 684节),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败坏它们。“圣徒”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真理(AR 586节)。“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本身(AR 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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