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679.“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在那些过着唯信的生活,并接受唯信教义的人中间。“有兽印记”表示承认唯信,在自己里面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像”表示接受唯信的教义(参看AR 602, 634, 637节)。过唯信的生活,并接受唯信的教义,是指轻视为了得救的生活,也轻视任何真理,以为只要向父神祷告,求父神为了圣子而施怜悯,就会得救。这种情况尤其存在于那些知道并承认该教义的内层之人中间,因为他们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参看AR 6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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