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8

BE28.关于在转变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揭秘启示录 #677

677.启16:2.

677.启16:2.“第一位便去,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该流注)进入那些处于改革宗教会的内层,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倒他的小瓶”表示流注,如前所述(AR 676节)。“地”表示教会(AR 285节),在此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教会内层的人,即那些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这些人还声称,他们知道教会的内层事物;但这些内层事物只是对这一个观点的确认,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至于其它内层事物,他们就不知道了;由于这些人主要是牧师,神学教授和大学讲师,简言之,就是博士和牧者,所以这第一波流注进入那些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所指的是他们,因为经上说,第一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地”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当中的教会;“海”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当中的教会,如前所述(AR 398, 403, 420, 470节);所指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从经上说就有恶而且毒的“疮”生在他们身上也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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