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8.关于在转变信仰或称义时的自由意志,表面看起来他们的教条全然对立,但事实上他们仍然一致;大家只要适当思考并比较从《特兰托会议信纲》引用的这方面内容(n.6,a,b)和来自《协和信条》(n.15,m)。在基督徒国家,所有人皆受洗,由此而处于自愿的自由状态中,以至于不仅有能力去听上帝的话语,而且还能赞同它,因而凭信心来接受,基督徒领域没有哪个像块木桩。
596.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他们已经确认“龙”所表示的信条,这些信条被平信徒接受,并因此而盛行。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可从前面关于龙赐给那从海里上来的兽的权柄的解释看出来(AR 575, 579节);由于这兽,也就是假先知,在龙面前施行那权柄,所以所表示的,只是他们通过确认使这些信条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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