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示已经揭示《启示录》,现在已经打开它的主证明这一福音:祂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作为新郎和丈夫降临;而教会作为新妇和妻子渴望祂。在此之前,主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AR 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和现在所打开的事,这是真的。由此明显可知,“证明这些事的”是指主,主揭示了《启示录》,现在将它打开来证明,或作见证。它之所以是指证明这个福音或好消息,是因为祂在此宣布了祂的降临,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降临或来到祂的国度(AR 478, 553, 626, 664节)。主的这次降临是为了与教会的属灵婚姻,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她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19:7-9; 20:2, 9, 10; 21:17);此处在启示录的末尾,作为新郎和新妇,主说话了,教会也说话了。主说了这些话,“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教会则说了这些话,“主耶稣啊,愿你来”,它们都是属灵婚姻的订婚的话。主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降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祂自称“耶稣”,并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启22:16),教会在此说,“主耶稣啊,愿你来”(可参看AR 953, 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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