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主肯定会降临,祂自己照着各人对祂的信仰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而对各人来说,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肯定会降临,也就是来施行审判,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R 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恒的幸福(可参看AR 526节)。下面会看到,那是主自己。“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表示照着他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所表示的,之所以是这些事,是因为善行或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由于仁和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所以很明显,所表示的是它们;因此,这一切也与前文一致。善行或好行为就是内在中的仁和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中的结果(可参看AR 641, 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和信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所以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是通过对主之信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实现的。对主之信是指对祂会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拥有这种信心;对其他人来说,这是无法给予的。我们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被称为平安的内在幸福或八福和由此而来的外在喜乐。这些只来自主,凡来自主的,不仅来自祂,也是祂自己,因为主不能从祂自己那里发出任何事物,除非这事物是祂自己;事实上,对每个人来说,祂照着结合而全在,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和智慧,或你若愿意,取决于仁和信,仁和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对邪恶和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和虚假的认知或认识,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仰望主。
“赏赐”不仅来自主,也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说到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可参看约翰福音14:20-24; 15:4-5等; 17:19, 21-22, 26,以及其它地方),和其它地方(可参看AR 883节),以及说到圣灵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同在。当我们求神住在人们里面,以教导并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舌头、行善的身体,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也是如此。事实上,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不是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凡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品质。不过,只有那些因接受来自主的天堂之光而处于智慧的人才能明白这个奥秘;因为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中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没有任何神性之物与祂分离。当天使们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他们就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一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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