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746.启17:16.“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在新教徒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这些新教徒完全摆脱了教皇统治的枷锁。经上在此处,如在前面(启17:12)一样说,“你所看见的十角”;但在前面,它们是“十王”;而在此处,它们是“这些”:因为在前面和在此处一样,经上论述的是那些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中退出的人;然而,前面论述的是那些部分地,或在某种程度上退出的人,而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完全退出的人。经上在此论述的是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他们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把他们的国给那兽。“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AR 740节)。“恨这淫妇”是指不忍受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从而摆脱教皇统治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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