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736.启17:9.“这就是有智慧的心思”表示这是属世意义上的解释,但却是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属灵意义之人的。“这就是心思”表示这就是对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理解和解释;“有智慧”表示给那些内在有智慧的人。属世意义上的解释是给那些处于属灵意义之人的,这是因为天使是在属世意义上,而不是在属灵意义上作出这个解释;他说,那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同样说“他们是七位王”;“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还说那兽“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此外还有接下来甚至直到本章结束的更多话;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属灵意义的人才能理解这些话;因此,“有智慧”表示这一点。天使之所以在属世意义,不在属灵意义上作出解释,是因为属世意义是其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因此,圣言的其它地方也给出了属世意义上的解释;若没有属灵意义,这些解释仍无法从内在被理解,正如在先知书和福音书的许多地方所看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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