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695

695.“兽的国就黑

695.“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黑暗”表示虚假,因为“光”表示真理;“黑暗”表示通向邪恶的虚假,“幽暗”(thick darkness)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AR 413节)。因此,“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有虚假出现。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歪曲整部圣言(可参看AR 136, 610节)。他们没有处于任何真理(AR 489, 501, 653节),而是处于纯粹的虚假(AR 563, 597, 602节)。但他们的信之虚假在他们自己面前,的确不像黑暗,也就是说,不像虚假;相反,经他们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这些虚假好像是清晰的,也就是说,好像是真理;但当从天堂之光来看它们时,它们看起来就像黑暗。因此,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在地狱里的巢穴时,这些巢穴如此黑暗,以至于他们看不见彼此;因此,一切地狱都是封闭的,以免留下缝隙;那时他们在自己的光中。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不在黑暗中,而是在光中,尽管他们处于虚假,这是因为他们的虚假经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就像真理,他们的光由此而来;但这是愚昧之光或虚幻之光,就像确认虚假的光一样。这光对应于猫头鹰和蝙蝠所看到的光,它们视黑暗为光明,视光明为黑暗,事实上视太阳本身为幽暗。那些在世上确认虚假,到了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地步的人,死后就会有这种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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