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654

654.“远有一千六

654.“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纯粹的邪恶之虚假。“斯他丢”和“道路”所表相同,因为“斯他丢”是丈量道路的单位,“道路”表示引导的真理(AR 176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引导的虚假;“一千六百”表示整体上的邪恶,因为“一千六百”和“十六”所表相同,“十六”又和“四”所表相同,十六是四乘以四的积,而“四”论及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AR 322节),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并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如此处。由于任何数字乘以一百都不会夺走它的含义,反而提升它,所以“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纯粹的邪恶之虚假。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可参看AR 348节),一个数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AR 448, 608-6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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