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65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通过对真理的可怕歪曲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理解力由此被封闭,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血”表示向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节),和被歪曲、亵渎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79节);因为“从酒榨里流出来的血”是指从被踹的串串葡萄中产出的葡萄汁和葡萄酒,葡萄汁和葡萄酒具有相同的含义(AR 316节)。“马的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圣言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因此,“嚼环”表示引导理解力的真理。“直到马的嚼环”是指甚至直到套着嚼环的马嘴,而马用嘴喝水、吃草;因此,它也表示通过可怕的歪曲向圣言实施如此的暴行,以至于人几乎不能再受教,从而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引导。“嚼环”也表示用来引导理解力的东西(以赛亚书30:27, 28; 37:29)。“葡萄血”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但此处是在反面意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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