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625.“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瑕疵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邪恶,因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瑕疵”表示虚假,严格来说,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神的宝座”表示主和天堂(AR 14, 233节);由于所有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之人,都看似处于真理,所以“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所有被主引导的人都被保持在来自祂的良善中,从这良善发出的,只有真理;即便虚假从它发出,那也是表面的虚假,这虚假被主视为像真理一样,只是通过天堂之光的改变而处于另一种颜色;因为在它里面的良善如此限定它。事实上,既有源于邪恶的虚假,也有源于良善的虚假;从外在形式上看,这两者都是一样的,但它们仍完全不同,因为在里面的东西构成本质,并产生它的品质。由于“瑕疵(或残疾)”表示虚假,所以亚伦的种中凡有瑕疵的,都不可靠近祭坛,进到幔子内(利未记21:17-23);这表示他们应当没有瑕疵。经上还禁止用有残疾或瑕疵的牛、牛犊、山羊或羔羊献祭(利未记22:19-25)。那里还列举了各种瑕疵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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