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该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的优越性,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反驳它。“谁能比这兽”表示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反驳这一事实,即: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良善,以及其它事实,如前所述(AR 566节);由于这一事实是无法反驳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吗?但这个结论是荒谬的,事实上本身就是疯狂,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谁能与他交战呢”也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老师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固它,以至于它不可质疑,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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