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揭秘启示录 #522

522.启11:17

522.启11:17.“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天上天使的称谢和荣耀,即:主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因为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感谢”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人子,即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全能者,是阿尔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也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可参看启1:8, 11, 17; 2:8; 4:8);这些话表示这就是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能力,统治一切的,唯独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神(可参看AR 13, 29-31, 38, 57, 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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