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5

BE25.简要分析: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揭秘启示录 #495

495.“若有人想要

49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定他们罪的人必以同样的方式被定罪。“害他们”在此表示定罪,因为经上接着说他“必这样被杀”,而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被定罪;因为主说:

你们用什么判断来判断,你们也要受什么判断。(马太福音7: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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