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揭秘启示录 #746

746.启17:16

746.启17:16.“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这些必恨这淫妇”表示在新教徒当中,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这些新教徒完全摆脱了教皇统治的枷锁。经上在此处,如在前面(启17:12)一样说,“你所看见的十角”;但在前面,它们是“十王”;而在此处,它们是“这些”:因为在前面和在此处一样,经上论述的是那些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中退出的人;然而,前面论述的是那些部分地,或在某种程度上退出的人,而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完全退出的人。经上在此论述的是新教徒,或改革宗信徒,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他们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把他们的国给那兽。“你所看见在那兽上的十角”表示在来自神性真理的能力方面的圣言(AR 740节)。“恨这淫妇”是指不忍受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从而摆脱教皇统治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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