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778.“酒、油、细面、小麦”表示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的敬拜里面没有对应于上述事物的任何东西。这些事物与刚才和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此处这些事物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至于什么样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属天的,什么样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属灵的,可参看前文(AR 773节);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所以他们的敬拜里面也没有它们。事实上,如前所述,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在敬拜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没有它们的敬拜是没有生命的敬拜。这是外在上神圣的敬拜,它里面没有任何神圣内在。“酒”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可参看AR 316节)。“油”表示爱之良善,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细面”表示属天真理,“小麦”表示属天良善。
“酒”、“油”、“细面”、“小麦”之所以表示敬拜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与祭牲一同献在祭坛上的奠祭和素祭是由它们构成的;献在祭坛上的祭牲和供物表示敬拜,因为敬拜的主要部分就在于它们。奠祭,也就是酒,与祭牲一同献在祭坛上(可参看出埃及记29:40; 利未记23:12, 13, 18, 19; 民数记15:2-15; 28:11-15, 18-31; 29:1-7等; 以赛亚书57:6; 65:11; 耶利米书7:18; 44:17-19; 以西结书20:28; 约珥书1:9; 诗篇16:4; 申命记32:38)。“油”也与祭牲一同献在祭坛上(出埃及记29:40; 民数记15:2-15; 28:1-31)。用小麦的细面制作的素祭与祭牲一同献在祭坛上(出埃及记29:40; 利未记2:1-13; 5:11-13; 6:14-21; 7:9-13; 23:12-13, 17; 民数记6:14-21; 15:2-15; 18:8-20; 28:1-15; 29:1-7; 耶利米书33:18; 以西结书16:13-19; 约珥书1:9; 玛拉基书1:10, 11; 诗篇141:2)。会幕内桌子上的陈设饼或脸饼也是用小麦的细面制作的(利未记23:17; 24:5-9)。由此可见,这四样东西,即酒、油、细面和小麦,是敬拜的神圣和属天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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