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687

687.启16:6.

687.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这是因为当只有一个信条,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得救,被接受时,它会败坏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流血”在此处和前面一样(AR 684节),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败坏它们。“圣徒”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真理(AR 586节)。“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本身(AR 133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