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580.“又拜那兽”表示普通民众的承认,即: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这是神圣的真理。“拜”表示承认是教会的神圣事物,如前所述(AR 579节),在此表示承认“没有人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也没有人能成全律法”是神圣的真理;由于这两条被视为神圣真理,所以可推知,律法的作为必须从信仰中被移除,因为它们不拯救人。但这些真理和其它许多真理都被歪曲了(可参看AR 566节)。由于接受和承认,此处“兽”和“龙”所表相同;因此,经上说他们“拜那龙”,“又拜那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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