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8

BE18.简要分析: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揭秘启示录 #524

524.启11:18

524.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他们被激怒,并侵扰那些反对他们信仰的人。“列族”是指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生活的邪恶(AR 147, 483节),但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这些人处于生活的邪恶,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只要他们有信仰,即相信基督除去了律法的定罪。他们“发怒”不仅表示他们被激怒,还表示他们侵扰那些反对这信仰的人,这一点可从接下来关于“龙”的描述(启示录第12,17章,以及后面)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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