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4

BE14.《协和信条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揭秘启示录 #738

738.启17:10

738.启17:10.“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圣言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摧毁了,除了这一个,即: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还有一个尚未受到质疑,但当它来到时,也不会幸存,即:主的人身是神性。“五”不是表示五,而是表示其余的一切,在此表示圣言的其余一切神性真理,它们由“诸王”来表示。因为在启示录和圣言中,数字通常表示与它们相关的事物的品质。它们就像与名词相连的形容词,或与主语相连的谓语,如从前面解释的数字2、3、4、6、7、10、12、144中所看到的。因此,这里的“五”表示其余的一切,因为“七”表示圣言的一切神圣事物;由此可知,“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因此,它们当中只剩下两个。由此明显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其余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经上说他们“倾倒了”,是因为所论及的是“王”,他们倒在剑下。“一位还在”只表示这一神性真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主了(可参看AR 618节),如主自己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13:3; 17:2-3, 10)。这一个还没有被摧毁,是因为如果它被摧毁,他们就不能将统治教会和圣言的一切,以及天堂的权力赋予自己了。
“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尚未受到质疑的神性真理,当它来到时,不会在他们当中幸存,这神性真理就是:主的人身是神性。经上说它“必须暂时存留”,是因为这符合圣治,如前所述(AR 6 86-687节)。“主的人身是神性”,这是一个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到尾。它尚未受到质疑的原因是,他们将主的一切权柄都转给自己后,就不能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那时平信徒和普通民众会说,他们把神性权柄转给了自己,这样教皇本人就成了神,他的神父们则成了诸神。不过,这个神性真理仍会受到质疑,这一点可从此处它在启示录中被预言了的事实明显看出来。
他们已经看到这另一个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尽管是闭着眼睛,这一点从他们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他们说,圣餐里面不仅有主的身体和血,还有祂的灵魂和神性;因而也有祂的人身和神性的全在;人身若不是神性,就不可能是全在;他们还说,在其身体和血,同时在其灵魂和神性方面的基督在它们里面,他们通过圣餐也在祂里面;这话论及祂的人身;这话是不能说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祂的人身是神性。此外,他们还说了这些话:圣徒将与基督一同掌权作王,基督将受到崇拜,圣徒要被祈求和崇敬;以及基督是真光,他们在祂里面生活,并有功德,以及其它涉及祂人身神性的类似的话。这些言论来自特兰托大公会议和确认它们的教皇诏书。因此,他们可能看到了这个真理,但却仿佛闭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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