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揭秘启示录 #548

548.启12:7.

548.启12: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前教会的虚假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AR 500节),因为在天堂,别的战争不能发生,可以说这种战争在那里已经爆发了;一旦天堂由天使形成,战争也不能在那里发生;但它发生在“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先前的天”,可参看那里给出的解释;因为那个天因对龙及其使者的最后审判而过去了,这也由“龙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至于“龙”所指的、即将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的虚假是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37节)。“米迦勒”不是指任何天使长,“加百列”和“拉斐尔”也不是指天使长,而是指天上的事工;那些从圣言确认,主就是天地之神,父神与主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人们当照十诫生活,然后人们才拥有仁与信的人从事“米迦勒”所表示的事工。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他是指同样的事工,这一点从但以理书9-11章,以及12章最后几节明显看出来。而“加百列”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耶和华降世,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和神性之人的事工;因此,向马利亚宣告这一点的那位天使被称为“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26-35)。那些从事这些事工的人在天上也被称为“米迦勒”和“加百列”。“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使天堂,以及天使社群(可参看AR 5, 65, 258, 342, 344, 415, 465节);但在此表示一种事工,因为经上按名提到他们;在但以理书,米迦勒被称为“首领”;在圣言中,“首领”表示主要真理,“王”表示真理本身(AR 2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