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2

BE12.《协和信条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揭秘启示录 #705

705.启16:15

7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表示主的降临,以及那时为那些仰望主,坚定不移地处于遵行祂的诫命,即圣言真理的生活之人所建的天堂。“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表示祂的降临,以及那时那些生活良善的人将拥有天堂,而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将拥有地狱(参看AR 164节)。接受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AR 639节)。“警醒”表示属灵地生活,也就是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并仰望主(AR 158节);“看守衣服”表示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衣服”表示作为衣服所披上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因而表示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因为这些诫命就是真理。这些事按顺序紧随前面的事而来;因为前面的事与主的降临和新教会有关,然后与那些属于旧教会或前教会的人对新教会的攻击有关;由于争战或冲突即将发生,所以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人被告诫要坚定不移地留在这些真理中,免得他们在下一节所提到的战斗中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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