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631.启14:8.“又有一位天使接着说,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现在就其信条和教义而言,天主教宗教被驱散了。“又有一位天使”表示现在来自主的一个新事物,如前所述(AR 626节)。“大城巴比伦”表示在其信条和教义方面的天主教宗教。“倾倒”表示被驱散,因为“倾倒了”论及城,而“被驱散”论及“巴比伦城”所表示的宗教及其教义。“城”表示教义(参看AR 194节)。现在这话之所以论及“巴比伦”,是因为主造了新基督天堂之后,同时又在那些属于天主教宗教的人当中造了一个新天堂。原因在于,由改革宗信徒聚集而成的基督天堂构成中心,天主教徒则在它周围;因此,当中心被新造时,某种新事物同时在周边产生。因为神性之光,即神性真理,从中间如同从一个中心向周围扩散,并将那里的事物也带回到秩序中。正因如此,此处才对巴比伦有某种提及,尽管它是第17和18章具体论述的主题。改革宗基督徒构成中心,天主教徒则形成它周围的一个很大的周边区域;属灵之光,即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从中心扩散到周边一切区域,直到最后区域,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和小著《最后的审判》(48节)。从这些事可以看出,经上在论述了新基督天堂和福音传播之后,按顺序又提到了巴比伦;这也是“接着”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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