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64.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在组成新教会的米迦勒们所提出的理性理解的属灵真理面前,龙的追随者所产生的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都化为乌有。“帮助妇人”的“地”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AR 285节);由于所论述的是龙的追随者所产生的源于虚假的推理,所以“地”,也就是教会,“帮助妇人”所用的方法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开口”表示引用这些真理;“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AR 563节);“吞”表示使它们化为乌有;米迦勒们是指新教会的人;“米迦勒”是指其中的智者,“他的使者”是指其余的人。
由于新教会弃绝这一信条,即:理解力应受到束缚,以服从信仰;取而代之的是接受这一信条:教会的真理必须被看到,以便它可以被相信(AR 224节),并且真理只能被理性地看到,所以才说:“因理性理解的真理。”凡在诸如与救赎和永生有关的那些事上关闭理解力的人,怎能被主引导,并与天堂结合呢?将被光照和教导的,不是理解力吗?被宗教封闭的理解力是什么呢?不就是幽暗吗?这种幽暗拒绝接受进行光照的光。再者,除非看到真理,否则谁能承认并持守它呢?没有被看到的真理是什么呢?不就是不被理解的话语吗?对感官肉体人来说,这样的话语通常被保留在记忆中,但对智者来说,却不能被如此保留。事实上,智者会把空洞或毫无意义的话语,也就是那些没有从理解力进入的话语,从记忆中抹去;如:一位神由三个位格组成,自永恒出生的主与生在时间中的主不是同一个,也就是说,这一位主是神,而另一位不是;还有,仁爱的生活对救赎没有任何影响,而仁爱的生活在于善行,同样在于悔改恶行。一个有智慧的人不理解这一切,因此会出于他的理性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没有任何作用。宗教不是避恶行善吗?教会的教义不是必须教导这一点,正如一个人所应当相信的,好叫他出于神做宗教的善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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