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52.“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表示他或他们被扔进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从灵人界而有与地上之人的直接结合。经上说龙被摔在的“地”之所以是指灵人界,是因为灵人界直接位于天堂下方,当有人从天堂被扔下来时,他不是直接掉进地狱,而是掉到直接位于天堂下面的灵人界的地上,灵人界就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或在天堂之下,在地狱之上。关于灵人界,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421-535节)。所有在灵人界的人都直接与地上的人交流;因此,龙及其使者与那些通过接受唯信的异端而处于虚假,由此处于邪恶的人交流;由于这个缘故,下面经上说:
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启示录12:12)
又说:
他将妇人追到旷野,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13-17)
要知道,就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而言,每个人都与灵人界中的灵人们联系在一起,并通过他们间接与要么在天堂里的人,要么在地狱里的人联系在一起。每个人的生命都取决于这种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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