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519.启11:15.“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完结之后,就是当主及其国度降临时,对教会状态的检查和显明。“吹号”表示教会完结之后,就是当主及其国度降临时,检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原因在于,“第七位天使吹号”就具有这种含义;因为头六位天使和他们吹号表示对完结的教会状态的检查和显明,这一点从前一章明显看出来,那里只论述了它的完结;但现在论述的是教会完结之后的状态,也就是主及其国度的降临,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细节和后面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在本节: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15)
这种显明之所以通过“第七位天使吹号”来实现,是因为“七”和“一周”所表相同,一周的前六天是属于人的劳碌日子,第七天是神圣的,是主的。完结是指当教会不再有任何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时,因而当教会的结局到来时,教会的毁灭(参看AR 658, 750节);由于那是主及其国度降临的时候,所以“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这两者都在马太福音(24:3)中被提到了,也在那一章被预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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