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498.“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的人每当这样做时,并在这样做的程度上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地”表示教会(AR 285节);“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AR 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用各种邪恶和虚假来毁坏教会。但要按着理解前一句经文的方式来理解这句经文,即:那些想用灾殃来击打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说,摧毁它们,这是由邪恶通过虚假做到的人,会把自己扔进各种邪恶和虚假中;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如此变化的,所以“随时随意”这句话以同样的方式变成,每当他们如此行,并在如此行的程度上。原因在于,任何人将这两个基本要素摧毁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圣言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把自己扔进邪恶和虚假中;因为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可从包含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两本书清楚看出来;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本是《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话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话很相似,这些话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样做是祂的旨意;然而,这话必须这样来理解:祂不击打任何人,这样做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也可参看AR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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