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8.接下来是取自《揭开启示》的几个灵界亲身见闻;第一个亲身见闻(AR926):我在解释第二十章经文,正思考龙、兽和假先知时,有人向我显现,问:“你在想什么?”我说:“假先知。”他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就是被称为‘假先知’的那些人所住之地,他们就是假先知。”他还告诉我,《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另有一兽从地中上来、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也是对这等人的描述。我跟着他,看到一群人聚集,其中还有一些是教会领袖,他们一直教导除了信,其它没有什么能使人得救;还说,要有好行为,但不是为了得救。不过,他们认为当照着圣经教导这些好行为,为了让平信徒,特别是头脑简单之人能更规矩地顺从他们的地方官的指令,因而易受管治。好让他们借着宗教信仰,去行出道德慈善。
【2】他们当中有个人看见我,说:“你想进去看看我们的教堂吗?里面有代表我们信仰的雕像。”我跟着进去看,颇为壮观,中央一个妇人的雕像,身穿朱红色衣裳,右手持一枚金币,左手持一串珍珠。不过,雕像和殿宇都是幻想造成的形像,因为地狱中的灵能用他们的幻想来表现一些壮观的场景,乃是通过关闭心智的内在成分,仅打开其外在来完成的。当我意识到所有这些只是魔法手段时,就向主祷告,我心智的内在突然被打开。取代殿宇,我见是一间破屋,从屋顶到地板,到处都是裂缝。那妇人所站之处,挂着一张画像,龙头、豹身、熊腿、狮口,正如《启示录》13:2所描述的海中上来的兽。而地板则成了充满青蛙的沼泽之地。我得知,在沼泽之下有一块巨大的方石,方石之下藏有圣经。
【3】看到这些,我问那行魔法的:“这是你们的殿?”他说是的。突然,他的心智之内在突然也被打开,让他看见我所见的真相。看到这些,他大叫道:“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是因为来自天上光照的结果,揭示了所有形式的真实本性。我告诉他:“这种景象正是你信仰的属性——与属灵之義分离之信。”突然间起了东风,将一切吹走,并吹干沼泽地,巨石露出来了(圣经在巨石下面)。之后,一阵犹如春天里的暖风从天上吹来。在那原处显出一座帐篷,外表极其简朴。与我同在的天使说:“看哪,亚伯拉罕的帐篷!那时三位天使到他那里,告诉他以撒将要降世。这个帐篷看起来简单,但随着从天降下的光照,会变得越来越壮观。”然后他们被赐能力,打开在智慧中的属灵天使所在之天,从那里倾下光芒使帐篷看起来如同耶路撒冷圣殿。我往里看,见那块基石,其下藏有圣经,那石头周围镶满宝石。有光从这些宝石发出、射到墙壁,墙上有基路伯的形像,光彩夺目。
【4】对此我惊叹不已,天使对我说:“你将看到更奇妙的景象。”然后许他们打开受爱驱使的属天天使所在的第三层天,从那里光芒照下,整个圣殿消失了;取代圣殿之处,只见主一人在那里,他站在那根基石之上,此石就是圣经,主的形像如同约翰在《启示录》第一章所见。众天使心智的内在于是被敬畏感充满,有俯伏敬拜的冲动。突然,从第三层天来的光照被主关闭了,第二层天的光照被再打开,圣殿重现,还见到帐篷,不过这次同帐篷在圣殿里面。这些经历可用来描述了启示录中这些话的意义: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启示录21:3);我未见(新耶路撒冷)城内有殿、因为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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