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示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了。“从天降下烧灭他们的火”表示邪恶的欲望,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AR 494, 748节),因为那些处于与内在敬拜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处于各种邪恶和欲望,对他们来说,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被移除(AR 859节)。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在古代,当教会的一切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当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事就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时,经上说了类似的话,它所表示的东西与以前当事物被代表时是一样的。火从天上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可参看AR 494, 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以西结书38:22)
又:
我要降火在玛各身上。(以西结书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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