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641.“因为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表示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伴随着他们的作为”表示死后留在人身上的一切。众所周知,出现在世人面前的外在从内在获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而内在不会出现在世人面前,但会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前者和后者,或外在和内在合起来就是作为或行为;如果内在处于爱和信,外在出于内在行事和说话,那就是好的作为或善行;如果内在没有处于爱和信,外在出于内在行动和说话,那就是坏的作为或恶行。如果外在貌似出于爱和信行动和说话,那么这些作为或行为要么是伪善的,要么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十个人可以做出外在很相似的作为,但这些作为仍是不同的,因为产生或发出外在的内在是不同的。
谁看不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并且这两者构成一体?因为谁看不出,理解力和意愿是人的内在,言语和行为是他的外在?没有理解力和意愿,谁能说话和行动?由于每个人都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也可以看到,作为是外在的,同时也是内在的;由于外在从它的内在获得其本质、灵魂和生命,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外在具有如它的内在那样的品质;因此,“伴随着他们的作为”就是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善行就是仁和信(可参看AR 73, 76, 94, 141节);人的内在或内在人并不在于没有意愿的理解力,而是在于意愿,因而理解力;因此,它不在于没有爱的信,而是在于爱,因而信;做这些事就是人的外在或外在人(参看AR 510节)。由此明显可知,“伴随着他们的作为”表示照着他们所爱和所信,因而所行和所言。在以下经文中,“作为(或行为、所行的)”所表相同;罗马书:
在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作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我们都必须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身体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他们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启示录: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各人。(启示录2:23)
又:
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1-2, 4, 9, 13, 19, 26; 3:1-3, 7-8, 14-15, 19)
耶利米书:
我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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