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16

BE116.附录:新

BE116.附录:新天与新教会的信仰,其普遍形式如下:万世之前的主——耶和华——曾来到世间,为征服地狱,并荣耀他的人(HisHuman);若非如此,无人能被拯救;信仰他的人得拯救。

【2】使用“普遍形式”这一措辞,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于信仰的整体和细节之中。无论是本质上还是位格上,上帝都是一位,圣三一在这位上帝里面,这位上帝就是主上帝拯救者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除非主已来过世间,否则无人能被拯救;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为要将地狱从人类移除;他借着与地狱作战并赢得各战的胜利来达成此事;以这样的方式,他征服地狱并使其归入秩序,令其服从他自己;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主来到世间,荣耀他在世间所呈现之人,就是将这人与万有之源的神性相结合,从而永远地保持地狱归入秩序并服从他自己;要成就这样的结合,唯有凭借他的人所经历的诸般试探,直至最终极的试探——十字架受难,他甚至忍受了这个试探;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以上是关于主这方面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3】信仰的普遍原则在关于人这方面:人应当信仰主;因为通过对他的信仰,人得以与主连接,从而得救。信主意味着满怀信心他是救主;因为唯有那些生活良善者方有如此信心,因而信他也意味着生活良善。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因此在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当中的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在唯信占上风的教会里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AR 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内心的情感之快乐属于意愿,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属于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和灵魂”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尽管“喜乐”和“高兴”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者里面却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所说明的。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rejoice或译为欢欣),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中文圣经常将这两个词也译为欢喜快乐)经常出现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到那时,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诗篇:

愿一切寻求你的,都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欢喜,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而快乐,因她喜乐欢欣。(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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