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3.针对上述观点,再补充说明以下内容。教会中常说没有人能守全律法,尤其声称谁触犯十诫的一条诫命,就触犯全部。然而这样的说话方式并不是事实所表达。这些话当如此理解:凡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行事触犯某一条诫命的人,他会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只要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采取行动,便完全否认这种行径是罪;否认这是罪恶的人对触犯其余诫命会不以为然。谁不知道某人是个通奸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杀人犯、盗贼或作假证者,甚至不愿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而通奸之人,会轻看与宗教相关的一切事,最终也不在意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不会因它们是罪,而只因害怕犯法或声誉扫地而避免付诸行动;放弃这些罪恶不是因为犯了罪,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或声誉受损。同样地,出于有意并经过确认的任何人违反十诫的任何其他某条诫命,他也将触犯其余的诫命,因为他从不把这些视为罪。
【2】相同的原则适用于那些受来自主的善所激励者。这样的人倘若出于意与知或出于有意和确认,因为它是个罪而避免触犯某一诫,那么他们也会避免触犯其余所有诫命;如果他们避免触犯诸恶,那就更是如此。因为任何人一旦出于有意并确认并因为它是罪而避免作任何恶,他在避免触犯其余诸恶的意图中就蒙主保守。因此,如果他因无知或某个占优势的肉体之欲而作了某恶,此恶并不归算于他,因为这并非他有意为之,也不是他自行去确认的。一个人每年自我省察一次或两次,悔改在自己里面所发现的恶,就会达到这种目的。从不自我省察者就不一样了。
【3】我被许可通过以下见闻来确证此事。在灵界我见过好多人,他们在世时像其他人一样生活,饮食奢华,衣着华美,像其他人一样经商贸易以获利,经常光顾娱乐场所,在男欢女爱之事上开玩笑,还有类似性质的其他事情,众天使却将这些事在一些人身上定论为罪恶,却不将这些恶归算给另一些人,宣告后者是清白的,而前者则是有罪的。在被问及双方都做了类似的事情时,为何要区别对待时,天使回答声称他们动机、意图和目的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加以区分。因此,目的宽恕或谴罚谁,他们就宽恕或谴责谁,因为善是天上每个人的目的,而恶是地狱每个人的目的。综上所述,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罪被归算给谁,不归算给谁了。
574.“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在此表示源于教义虚假的推理,因为“口”所在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AR 568节);“狮子”表示处于能力的神性真理(AR 241, 471节),但在此表示处于能力的因推理而看似真理的虚假(AR 573节);因此,“口像狮子的口”表示好像源于真理,其实源于虚假的推理。“豹”、“熊”和“狮子”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但以理所看到的类似的兽明显看出来,论到它们,经上如此记着说:
有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一只像狮子,有鹰的翅膀;我观看,直到它的翅膀被拔去,它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第二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有人说,起来吞吃多肉。第三只兽像豹,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这兽也有四个头,有权柄给了他。第四只兽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但以理书7:3-7)
这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从最初到最后,甚至直到它在圣言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上彻底毁灭;之后就是主的降临。“狮子”表示在它的第一个状态下,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教会由此的建立,这就是“从地上被扶起来,两脚站立,像人一样,又有人的心给了它”的意思。“熊”描述了当圣言的确被阅读,但不被理解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表象和谬误,“多肉”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圣言的字义。“豹”描述了教会的第三个状态,“豹”表示在其真理方面被歪曲的圣言;“背上有四个翅膀,像鸟的翅膀”表示对虚假的确认。“可怕可惧的兽”描述了教会的第四个状态或最后状态,这兽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因此,经上说“吞吃嚼碎,剩下的用脚践踏”;最后经上描述了主的降临,然后描述了这个教会的毁灭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但以理书7:9-28)。
但以理所看到的这四只兽是一个接一个从海中上来的,而约翰所看到的头三只兽合用一个身体,也是从海中上来的;原因在于,在但以理书,它们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而在启示录,此处描述了教会的最后状态,之前的所有状态都一起存在于这最后状态中;不过,这兽身体像豹,脚像熊,口像狮子;“豹”和“熊”在各个地方的含义都是一样的;“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源于虚假的推理,因为经上接着说“兽开口说亵渎话”(启13:5-6),“他的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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