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758.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表示他们提出邪恶的教条,这些教条是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所有在他们统治下的国家出生和长大的人。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31, 632, 720, 721节)的解释明显看出来;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只说明,在耶利米书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他们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教条;至于这些教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AR 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的教条:他们照其教条所做的作为通过将主的功德和公义转录到这些作为中,从而转录到他们自己里面而构成或产生功德;而事实上,仁爱的一切和信仰的一切,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其接受者里面仍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都是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与人同在,或存在于人里面,但不在他的自我里面,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归给自己,当成他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与人的自我小心、完美地分离,并高于它,从不沉浸在它里面。但由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性都转给了自己,从而将其据为己有,所以神性在如雨般降下时,就像柏油水从柏油泉中流出一样。以下教条也是如此,即:称义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独主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作为中的功德,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50-1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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