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652.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酒榨被踹”表示他们作为的品质被检查。“踹酒榨”表示检查,被“踹”的“串串(葡萄)”表示作为,如前所述(AR 649节),在此表示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也就是恶行;“城”在此是指前面(启11:8)提到的大城,这城被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它是指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也就是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参看AR 501, 502节)。由于对教会教义的一切检查都是通过圣言的神性真理来进行的,而这神性真理不在这教义中,而是在它之外,所以“那酒榨踹在城外”也表示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按照圣言的神性真理作出检查,以查明从教会的信之教义中流出的作为的品质。在以下经文中,“踹酒榨”不仅表示检查恶行,还表示容忍或顶住其他人的恶行,以及把它们移除并扔进地狱;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你的衣服为何是红色的呢?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以赛亚书63:1-3)
耶利米哀歌:
主打倒我一切的勇士,主踹下犹大女儿的酒榨。(耶利米哀歌1:15)
启示录: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必用铁棒牧养列族,祂要踹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启示录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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