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2.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上文说过,每个人所处之恶被归算给他自己,善也如此(n.110)。因此明显得知,如果将归算定义为将一个人的善应用于并从而转移给另一人,那么这样的归算就是个幻想。在世上,恩惠或功德或许可以说能够被人转让,也就是说,身为父母的缘故,可以将利益恩泽授予子女,或者出于偏爱之善意而授予朋友。可是,这些恩惠或功德的好处无法被刻写于他们的灵魂,只能从外部毗连。就人的属灵生活而言,这种转移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如上所述,必须将其植入;如果不是通过遵照上述主之诫命的生活被植入其中,人就会留在他所生之恶中。在这之前,任何善都不可能对他起作用;或者说,如果的确作用于他,它会立即被排斥,从而使其反弹,就像弹在石头上的弹力球一样,要不然就像被扔进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噬。未被改造之人,就他的灵而言,就像黑豹或猫头鹰,或者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但是重生(或更新)之人就像绵羊或鸽子,或者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那么,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思量,如果归算表示转移的话,一个像豹子的人如何通过归算而转变成像绵羊的人,或者猫头鹰变成鸽子,荆棘变成橄榄树,荨麻变成葡萄树?为了实现转变,难道不应该首先去除豹和猫头鹰的凶猛本性以及荆棘和荨麻的有害特性,从而植入真正属于人的和无害的东西吗?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达成此事。
629.“把荣耀归给祂,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对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各人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的承认和宣认。“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249节)。由于使得教会成为一个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所以所指的是圣言的真理。“因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因为各人将照圣言的真理而受审判。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把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宣认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现在经上说“因审判的时刻到了”,“因”涉及作为原因的这一点。圣言的真理将审判每个人(AR 233, 273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灵义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这是因为天上的天使只感知“荣耀”是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所以他们只感知“把荣耀归给祂”是承认和宣认一切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天堂里的一切荣耀都不是来自其它源头,天堂社群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光辉灿烂,天使们也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荣耀的光辉之中。
“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看见。(以赛亚书40:3, 5 )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耶和华要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60:1-2)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又:
我为我自己的缘故,甚至为了我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8:11)
又:
他们从日出之地必敬畏祂的荣耀,救赎主必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又:
我必来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好叫他们可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民数记:
耶和华说,我活着,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
祂的荣耀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又:
以赛亚当看见祂的荣耀时,就说了这些话。(约翰福音12:41)
马太福音: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 30)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又:
列族必敬畏耶和华的名,地上的列王必敬畏你的荣耀。因为祂建造了锡安,在祂荣耀里显现。(诗篇102:15, 16)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5)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荣耀里降临。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马可福音8:38)
出埃及记:
耶和华的荣耀充满并遮盖帐幕。(出埃及记40:34, 35; 利未记9:23, 24; 民数记14:10-12; 16:19, 42)
列王纪:
它充满耶和华的家。(列王纪上8:10, 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4:23; 以西结书1:28; 8:4; 9:3; 10:4, 18-19; 11:22-23; 路加福音2:32; 9:26; 约翰福音2:11; 7:1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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