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1.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将以下观点依序呈现就可清楚看出这一点:
(1)每个人生于恶中;
(2)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
(3)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
(4)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首先,每个人生于恶中,这在教会中人人皆知。此恶还被说成自亚当传下,其实它从先辈遗传而来,每个人的禀性(也就是他的倾向)来自他的先辈。从经验和理性都可清楚地证明事实如此,因为父母与子女以及孙子女在长相、性格和行为方式上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家族可被众人识别,他们的习性也得以被评价。因此,先辈自身所积累的诸恶通过繁殖传播给他们的后代,并藉着朝向这些恶的某种倾向显明出来。人被生于恶中,其渊源就在于此。第二,通过重生(或更新),人被主引入善中。主在约翰福音(3:3,5)中的话清楚地说明有更新(或重生)的存在,除非重生(或更新),否则任何人都无法上天。所谓重生,就是从诸恶中被洁净,带来生命的更新,这在基督教界是无法掩藏的事实,因为理性也看出这一点,同时还承认每个人都生于恶中,除非通过悔改,否则无法就像用肥皂和水去污那样洗净和清除诸恶。第三,藉着对主之信以及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此事。如前文所述,有五个重生之准则(n.43,44),其中包括: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当仰望主,为让他可以引领我们以这种方式来成就此事。让每个人自己细细思量并权衡,看看人是否还能以其他任何方式被引入善中;要知道,如果人不在善中,他就不能被拯救。第四,因此,一个人的善无法通过应用于他人而被转移,因而无法被归算给他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人通过重生而在灵这方面被更新,这是通过对主的信仰以及同时遵照他诫命的生活来达成。有谁看不出这种更新只能不时地进行,与树木从种子开始生根并逐渐生长和长成几乎雷同?对重生和更新持不同观念者对人的状态一无所知,对恶与善也一无所知,因为它们彼此完全对立,除非诸恶被移除,否则就善无法被植入。他们也不知道,任何人只要还在恶中,他就会反对在自身为善的善。因此,如果将一个人的善依附于、从而转移给另一个活在邪恶中的人,这就好比把羊羔扔给狼,或者将珍珠钉在猪鼻子上。由上可知,将善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示两种地狱之爱,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这些爱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如稍后所看到的;“埃及”在灵义上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也如稍后所看到的;由于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在不承认一位神,不敬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占上风,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并随着长大而逐渐进入其中,若不靠着神救主,并通过遵行诫命的生活,这些爱无法被除去;它们无法被神救主除去,除非靠近祂;遵行十诫的生活无法被赐下,除非人被祂引导。诚然,它能被赐予,但不是包含任何天堂,因而包含任何教会的生活。只有系生命的那一位才能赐予这样的生活。而主就是那生命(可参看约翰福音1:1, 4; 5:26; 6:33-35; 11:25, 26; 14:6, 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对掌控的爱是地狱的众爱之首,因而是教会中的一切邪恶和随之而来的一切虚假之首,这一点如今不为人知;这些爱的快乐超过心智的一切愉悦的快乐,也是这一点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一点可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走进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由这些人形成的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时,我看到类似的事发生了,他们被扔进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在这些地方:以赛亚书1:10; 3:8-9; 13:19; 耶利米书23:14; 49:18; 50:37, 40; 耶利米哀歌4:6; 以西结书16:46-50; 阿摩司书4:11; 西番雅书2:9-10; 申命记29:23; 32:32; 马太福音10:14-15; 11:23;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0-12; 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但当你进入灵人界时(这在死后发生),请记住它,并回想一下,你就会完全信服。然而,要知道,既有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有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后一种爱是天堂之爱,而前一种爱是地狱之爱。因此,当一种爱构成头时,另一种爱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构成头时,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服务邻舍的爱,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但当源于对功用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天堂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源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起初构成脚,后来构成脚底,最后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区分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很相似;不过,它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区分:天堂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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