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10.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为了让这一点看起来更明显一些,按以下几点逐一说明:
(1)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
(2)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
(3)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首先,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有的生命,因此与他人的生活截然不同存在着永恒的变化;因为存在无限多样性,没有两样东西是完全一样的。因此,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我”(proprium)。从人脸可明显看出这一点;没有一个人的脸面与另一个人的完全一样,永远也不会有,因为不存在两个相同的心智,在脸面与心智保持一致。可以说,脸面是心智的相,而心智的源头及其形成都来自生命。一个人除非就像拥有自己的心智和脸面那样拥有自己的生命,否则死后不会拥有与他人不同的生命;而且,天也无法存在,因为天由无限多样化的其他事物组成,天的形式仅仅产生于灵魂和心智的多样,它们被排列为这样的次序,以至于可以合为一体;在天上每个人和所有人里面都有其生命——就像灵魂在人里面那样——的发那个“一”(或那“一位”)使天上万有合为一体。倘若并非如此,天将会消散,因为它的形式将分裂瓦解。其中每个人和所有人的生命从“一”而来,将天的形式联合为一体的也是“一”,这个“一”就是主。
【2】其次,各人自己的生命死后继续保持;教会中的人们透过圣经也知道这一点,例如以下经文: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我看见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在审判的日子、上帝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6,哥林多后书5:10)。行为——每个人照此受报应——就是生命;因为生命表现行为,行为与生命保持一致。多年来我被恩准与众天使交流,并被许可与从世上新进灵界的人们交谈,我可以肯定地声明:每个人过往生命的品性都会在那里受到检验;每个人在世所聚积的品性与他一起保持到永远。我已经与许多年前在世生活过的人们进行了交谈,这些人的生活从历史上已为我所知,我发现他们与历史所描述的情形相仿。我还从天使那里听到,没有一个人的生命在死后能被改变,因为每个人的生命乃是照着他的所爱和所信、因而照着他的所行被组织而成;倘若它被改变,那么这个组织势必被瓦解;但这永远不可能做到。我还被告知,组织的改变只有活在物质的身体之中时才能发生,在物质之身被搁置一边后,于灵性的身体中绝不可能发生。
【3】第三,对恶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恶那时被归算给他们;对善者来说,他们的生命之善那时被归算给他们。死后,恶的归算并非如同世上那样的控告、责备、批评或下判决,而是恶自身之所为。恶者出于他们自己的自由与善者分开,因为他们无法共处。爱欲邪恶之乐与爱欲良善之乐针锋相对,并且诸乐从那里的每个人身上散发而出,就像地球各样植物发出气味一样;因为诸乐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被物质的身体所吸收和遮掩,而是从他们的爱欲随意地流入了灵性的氛围中。恶在那里被感觉到,可以说,凭气味可知,正是这一点指控、责备、定罪和审判,并非在任何具体的审判者面前,而是每一位活在良善中的人在场时就会如此;这正是归算所表示的意义。善的归算类似如此,发生在那些在世时已承认他们里面的一切善来自主、没有丝毫来自他自己的那些人身上。这些人在被预备好之后,被引入他们自己之善的内在之乐中,然后一条通往天上的路向他们打开,由此进入与自己内在之乐类似的社群之中。此事乃是由主来完成。
933.启22:2.“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AR 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AR 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AR 409, 932节)。“在这边与那边”表示在右边和左边;在右边的真理是处于清晰的,或说清晰看到的真理,在左边的真理是处于模糊的,或模糊看到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南在右边,表示处于清晰的真理;北在左边,表示处于模糊的真理(AR 901节)。“生命树”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R 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如下一节所论述的。“十二”表示一切或所有,论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AR 348节)。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在城内街道的中间,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主以其神性之爱存在于新教会的教义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真理的至内层,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从祂那里流出。
对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对那些将在主的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因为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不能与祂结合,从而不能与父结合,进而不能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仰望祂会结合,不是纯理智的仰望(mere intellectual looking),而是出于意愿之情感的理智仰望会结合;除非人遵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予;因此,主说:
遵行我诫命的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我们说,在教义真理,因而在生活真理的至内层,是因为在属灵事物上,一切都来自至内层,并从至内层发出,就像中心的火和光散发到周边;或像热和光从也在中心的太阳散发到宇宙。因此,这种情况发生在最小事物上,如同发生在最大事物上。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所以经上说“在城内街道的中间”,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意思是这样。当主在至内层时,一切爱与仁之良善都来自祂,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凭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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