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9

BE109.基督之公

BE109.基督之公义或功德的归算这一观念已作为其灵魂融入了改教后的基督教全部神学之中。正是因着归算,这样的信——在教会中被视为得救的唯一途径——在上帝面前被确认为公义(如上所示,n.11d);因着如此归算,人就被说成因信而披上公义的恩赐,就像国王当选时披上皇家徽章。不过尽管如此,归算——出于仅仅声称一个人为公义——起不到任何效果,因为它只是入耳,并不会在人里面起作用,除非公义的归算也是(通过沟通并授予)公义的应用。罪得赦免、重生、革新、成圣并因而得救等这些说法都因着归算的作用接踵而来。还进一步声称,藉着这样的信,基督住在人里面,圣灵在他里面动工,因此重生之人不仅仅被称为公义,而且就是公义的。不仅上帝的恩赐,而且基督自身,可以说,圣三一的全部都因着此信而住在重生之人里面,如同住在他们自己的圣殿中(参阅前文,n.15);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是公义的,并被宣告为公义(n.14e)。从这些事情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基督之公义的归算意味着它的应用,并由此而授予,人凭借归算而有份。如今,因为归算是更正教信仰的根源、起点和基础,它所作用的一切都是为了使人得救,因此,它在今时基督教的圣殿中可以说已成为圣所或神龛,有必要在此以推论的方式来增补关于归算的一些内容;不过,这些论点将照着以下次序清晰排列:

1.每个人的恶在死后都归算给他,善也如此。2.一个人的善向另一个人的转移是不可能的。3.相信基督的公义或功德的归算或应用是一个虚构的信仰,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揭秘启示录 #806

806.“并且为在淫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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