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07

BE107.这一信仰

BE107.这一信仰今天在天主教徒中已被忘却,以至于他们几乎丝毫不知;并不是说它已被任何教皇下令否定,而是被琳琅满目的外在崇拜仪式所掩盖了,总体上包括对基督之代理人(也就是教皇)的崇拜,对圣徒的祈求,对圣像的崇拜;还有诸多类似之事,被尊为神圣,影响着感官;例如用听不懂的言语,加上服装、灯光、焚香和游行盛况进行的弥撒;还有关于圣体圣事的奥秘。通过这些以及许多类似的事情,基督功德的归算以及因信如此归算而称义的这个信仰——尽管这是天主教的原始教义——已被移出视线并从记忆中撤出,就像把东西埋在地里面,在上面还盖了石头,教士们还增设一个看守人员监视着,以防被人挖出,使它被人记起。倘若一旦被人们记起,教士们那些赦免罪过、因而使人称义、成圣和得救的超自然能力的拥有就将停止,随之而来的是他们一切圣洁、优越和巨大收益全部结束。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也必在火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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