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03.简要分析: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与前教会(即当今教会)的信仰并存的原因在于它们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的内容能达成一致。启示录第十二章中以龙来描述前教会的信仰,以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的妇人来描述新教会的信仰,妇人被龙迫害,众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妇人冲去(见n.87-90)。二者不能同处于一城,更不能同处一室,因此他们无法同心合意在一起。如果一定要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此事:妇人将持续遭受那龙的愤怒和疯狂,会一直处于防范那龙吞吃其子的恐惧中。因为在启示录第十二章中这么说: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就逃到旷野(启示录12:1,4,5,6,14-17)。前教会的信仰属于黑夜的信仰,因为人的理性从中领会不到任何东西,并且还说人的理解要屈从于信仰。人甚至不知道这样的信是在他里面,还是在他身外,因为人的意欲和理性与此信无半点干系;義、好行为、悔改、十诫之法以及许多的确存在于每个人心智中的许多东西都无缘于此信(可参阅前文,n.79,80,96,97,98)。但是,新教会的信仰却与上述(教会之)各要素都缔结了婚约,并与其结合。
正因如此,新教会之信融入天上的温暖之中,在此热之中的也在其光中,因而是一种受光照的信仰。如今,正如猫头鹰和鸽子不能共处一巢,黑暗与光明的信仰再也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形下,猫头鹰与鸽子都会下蛋,坐在上面孵化出它们的幼鸟,然后猫头鹰会将鸽子的幼鸟撕成碎片,并将它们分给自己的幼鸟作食物;因为猫头鹰是猛禽。前教会的信仰和新教会的信仰不可能并存的另一个原因在于它们是异质的;因为前教会的信仰源于三位上帝的上帝观(参阅n.30-38);新教会的信仰来自一位上帝的上帝观。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之间存在分歧,因此,如果他们在一起,必然会发生抵触和冲突,以致教会的一切都会毁灭;也就是说,当涉及到属灵之事时,人们会陷入混乱或麻木的状态,长久下去,他最终几乎不知道什么是教会,或者到底有没有教会。由此可见,固执于旧教会信仰者无法在不危及他们属灵生命的情形下接受新教会的信仰,除非他们首先拒绝并因而逐一拔除先前信仰的一切要点,连同它的崽或产的卵(即各种教条,其性质已在前文说明,请参阅n.64-69)。
838.因此,让每个人都警惕这一异端,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称义;因为一个处于这种异端,并且直到临终都没有完全从中退出的人,死后就与地狱的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因为论到“山羊”,主没有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他们之所以没有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凭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的罪责;基督的功德通过信仰被归算给我;我与天父和好了,我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的儿子立刻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通过唯信使人称义;除非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否则凡人就无法得救。因为神的儿子受十字架的苦难,并成全律法,若不是为了除去我们过犯的诅咒,还能有什么其它目的呢?”他们对自己说这些和许多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任何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唯信无非是一种知识或认知的信仰,本身是一种历史信仰,因而只是知识或科学。事实上,它是一种死的信仰,生命或灵魂不会进入死的信仰,除非这个人直接靠近主,并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是良善本身;对此,以赛亚书上如此说:
祸哉,担着罪孽的犯罪民族,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