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8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属天的奥秘 #9503

9503.“要将法版

9503.“要将法版放在柜里”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主。这从“柜”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柜”是指天堂,如前所述;“法版”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如下文所述。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凡从主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正因如此,主就是天堂;因为从祂发出并被天使接受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因此,天使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因此接受主的方式越完美,他们所拥有的人之形式就越完美。最终他们变得如此完美,以致他们的美丽超出想象;凡看见他们的人,都和我一样会目瞪口呆。因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是天上爱和仁的显现,这形式才是真正的人的形式。天使之所以是人的形式,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那些从主接受良善里面的神性真理之人就是祂的形像。
  至于“法度”(Testimony,又译为法版、见证等)的含义,在圣言中,“律法”(laws)、“律例”(statutes)、“典章”(judgments)、“训词”(precepts)、“法度”(Testimony)、“话”(words)、“诫命”(commands)、“真理”(truths,经上或译为真实等)、“约”(covenants)是有区别的,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尤其诗篇119章,那里提到了所有这些术语,不过“法度”出现在119: 2, 14, 31, 46, 59, 88, 95, 111, 119, 129, 138, 144, 168。在诗篇的别处也有类似区别: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命令正直,能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能光照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类似区别还出现在摩西五经(申命记4:45; 6:17, 20),耶利米书(44:23),以及其它许多经文。由此可见“法度”表示为主作见证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这就是为何内义为主作见证;也就是 说,内义包含关于主,以及源于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教导。在启示录,经上就在这层意义上也用到“见证”这个词:
  为神的圣言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启示录6:9)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7846, 7877, 9127, 9393节),而“所见证的话”是指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启示录12:17; 19:10中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的原因是,它为主作见证,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约翰福音3:31-33)
  同一福音书: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又:
  你们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39)
  又: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为主作见证。这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为如前所述,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因此,圣言就是神性,它的神圣也由此而来。十条诫或十句话,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并存放在柜子中的律法就是此处那被称为“法版”的。这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16节)。从主自己对彼拉多所说的话明显可知,神性真理所来自的那一位就是主:
  彼拉多说,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王”在内义上表示神性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特为给真理作见证”,也就是说,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柜子中的“法版”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天堂里的主(95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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