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理解圣言
WH7.人类的理性官能若不被主光照,就无法理解神性事物,甚至无法理解属灵事物(2196, 2203, 2209, 2654节)。因此,唯有那些被光照的人才能明白圣言(10323节)。主使那些被光照的人能理解真理,还能辨别那些看似相互矛盾的事物(9382, 10659节)。字义上的圣言就看似不一致,有些地方甚至自相矛盾(9025节)。因此,圣言可被那些没有被光照的人任意解读和应用,以证实任何观点或异端邪说,并捍卫任何世俗和肉体的爱(4783, 10330, 10400节)。从圣言获得光照的,是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而阅读它的人,而不是那些出于对名利地位的爱,因而出于对自我的爱而阅读它的人(9382, 10548—10550节)。那些过着良善的生活,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被光照(8694节)。那些内在被打开,因而其内在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的人被光照(10400, 10402, 10691, 10694节)。光照是对心智内层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提升,也是进入天堂之光的一种提升(10330节)。对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来说,来自内在,也就是经由内在来自主的神圣会流入进来,尽管他们自己对此一无所知(6789节)。那些由主引导的人被光照,并看见圣言中的真理,而那些由自己引导的人则不然(10638节)。受主引导的,是那些因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喜欢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10578, 10645, 10829节)。对人来说,圣言照着他所过的爱与信的生活而活过来(1776节)。那些源于人自己的聪明的事物本身没有生命,因为没有任何良善来自人的自我(8941,8944节)。那些坚定确认虚假教义的人无法被光照(10640节)。
被光照的,正是人的理解力(6608,9300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对教会的每个教义来说,我们对它的理解程度取决于我们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对它所获得的观念的性质(3310, 3825节)。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观念就是属世的,因为那时他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然而,对那些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来说,属灵的观念仍隐藏在他们里面,死后人就进入这些观念中(3310, 5510, 6201, 10236, 10240, 10551节)。我们若无法以自己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获得对任何主题的观念,就无法明白这个主题(3825节)。对信仰问题的观念在来世被揭开,那里的天使会看到这些观念是什么样;然后人照着它们而与其他人结合,只要这些观念植是从爱和情感发出的(1869, 3310, 5510, 6200, 8885节)。因此,唯有理性的人才能理解圣言,因为相信某个事物,却对事物本身没有任何概念,也没有理性的洞察,只不是把我们所不明白或喜欢的某句话存在记忆中,这其实是不相信(2533节)。被光照的,正是圣言的字义(3436, 9824, 9905, 10548节)。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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